工资集体协议报送劳动行政部门之日起十五日后未收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书,工资集体协议即依法生效。工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职工和企业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做好工资协议的续签工作。